公告
訪客
-
學務
|
2018-12-21
|
點閱數:
341
說明:
一、依據該會 107 年 12 月 14 日大法學會字第 18045 號函辦理。
二、辦理時間: 108 年 1 月 23 日(星期三)至 1 月 24 日(星期四)。
三、辦理地點:仁德國小會議室。
四、參加對象:全臺南市各級學校教師、行政人員共 120 人。
五、報名方式:請於 108 年 1 月 15 日前至教育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報名或逕洽林小姐(0933-670-213)。
六、旨揭研習活動全程參與之教師可登研習時數 12 小時。
七、本市所屬學校請依權責核處出席人員公假登記。
八、檢附實施計畫 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