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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聯盟承國教署補助辦理 114 年度「特殊教育學生與家長活 動」,旨在協助國小階段家長認識學生特質、增進教養知能, 並透過多元活動促進親子共學與成長。
二、臺南場活動訂於 114 年 10 月 18 日(六)及 10 月 19 日(日)上 午 10 時至下午 3 時,假公園大道商務共享中心(臺南市永康 區中華路 144-1 號 B1)辦理,活動包含家長成長團體與學童 成長營同步登場,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三、服務對象為身心障礙(輕度)國小學童及其家長、志工、教 師、主要照顧者為優先,亦歡迎一般國小學童及家長報名參 與。
四、本活動全程免費,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五、敬請貴校協助將活動訊息轉知學生家長,並鼓...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就學交通服務辦法」及本局 114 年 3 月 31 日南市教特(三)字第 1140331352 號函辦理。
二、請務必使用新版申請表提出申請。
三、有關申請表格內應檢附證明文件補充說明:
1.若領有效期內身心障礙證明文件且有加註符合行動不便之申請者,則可免檢附醫院診斷無法自行上下學證明。
2.若領有效期內身心障礙證明文件但無加註符合行動不便,及無身心障礙證明文件之申請者,則需另檢附醫院診斷無法自行上下學證明。(診斷證明有效期間為 1 年內,衛福部認定之身...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就學交通服務辦法」 (下稱本辦法)(附件 1)辦理。
二、請務必使用新版申請表提出申請。
三、如需補申請者,為上期因證明到期、障礙程度變更及轉學或其他因素提出的申請案 件,先予敘明。 (需填寫申請類別■第一學期及補申請各 1 張表件)
四、本案申請資格說明:
(一)就讀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暨幼兒園,且於特教通報網具特教正式身分者。(領有有 效期內鑑輔會鑑定公文)。
(二)須經校方認定確實無法自行上下學者,如下列情形之一:
1.認知功能障礙影響致無法自行上下學。
2.肢體障礙、視(聽)覺功能障礙影響致無法...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獎補助辦法」( 如附件 1)辦理。
二、本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且於同一教育階段三年內未曾獲 本辦法獎補助者,得繕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學 校向本局申請獎補助金:
(一)前一學年度參加政府機關舉辦之競賽或展覽,獲得前五名 或相當前五名之成績。
(二)前一學年度學習評量結果甲等或八十分以上,且表現優良。
三、前開各情形已獲本府所屬機關單位相同性質之獎勵者,不得 再以同一事由提出申請;同時符合者,應擇一提出申請。
四、請轉知學生或相關人員提出申請,由學校召開特推會,並將 特推會會議紀錄及相關申請表件(如附件 2)於旨揭時...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