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苗栗縣政府 111 年 4 月 1 日府教務字第 1110061763 號函及 111 年 3 月 25 日府教務字第 1110057206 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貴校教師如有意願經由市外介聘至苗栗縣服務者,請轉知該教師旨揭事項。
(教育公告 195051 、 19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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